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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法轮大法”所谓的“真、善、忍”

1999-08-1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我有话说

李洪志炮制所谓“法轮大法”欺骗群众,其谬论邪说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所谓的“真、善、忍”。李洪志声称,“真、善、忍”既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又是绝对的“真理”。他吹嘘,得了这一真传,个人就会功德圆满,“人类会有一个飞跃”。“真、善、忍”这个“法轮大法”的所谓三字“箴言”,果真是人的唯一精神寄托、根本思想支柱吗?让我们且来看一看,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到底是什么货色。

一、“真、善、忍”是李洪志兜售歪理邪说的工具

“真、善、忍”这个被李洪志用得很多很滥的“概念”,完全是他自己生造出来的。他用这个词所表示的决不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真”、“善”和“忍耐”的意思,而是有着十分怪诞的内容。李洪志为了杜撰“真、善、忍”和与此有关的法轮“教义”,他在《转法轮》一书中公开声明,他的书“不符合现代语法”,并且认为只有这样,才“会有更深更高的内涵”。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有“不同层次的思维方法”。这里,我们不打算对他的语言作全面分析,只对“真、善、忍”三字“箴言”的所谓“超常”语义,作一简略剖析。

“真、善、忍”作为“法轮大法”的所谓“根本特性”,被吹嘘为李洪志至高无上的“圣”言,其实是最混乱最多义的语言拼凑。这种混乱现象在一切正常的语言系统中都是没有的。而在李洪志这里,把语义无限地扩展膨胀,把许多异质的话语系统的边界随意打破,不管三七二十一,统统塞到他的“真、善、忍”中来。例如,《尚书·洪范》讲的“水木金火土”本是物质性的质料,但在李洪志的《转法轮》中却变成了在其中“存在真善忍这个‘特性’”的东西;又如,道家“返本归真”之“真”,不仅与西方亚里士多德的“万物趋善”不同,而且与佛家的“明心见性说”也不同,然而李洪志却把从佛家、道家那里剽窃来的一些概念混杂一团,说什么“道家修炼真、善、忍”;再如,他又把人们日常语言的语义拉进来,混入自己所胡诌的“法轮大法”语义:“真就是做真事”,“善就是要乐于助人”,“忍就是在困难中要想得开”;还如,关于“粒子”、“分子”、“微粒子”等概念的语义本有其各自确定的“真”的物质属性,但到了李洪志这里,却一律伦理化为“真、善、忍”的精神属性。与其语义的杂乱混沌相对应的,则是“真、善、忍”语用、语境的混乱不定。李洪志一会儿在《转法轮》中说:“法轮大法,真也有,忍也有,重点落在善上去修”,一会儿又在《经文·题词》中讲:“忍是提高心性的关键。”李洪志的语境也是同样混乱。他声称,每一层他所谓的“空间”,都是一种“语境”,因此,他同时拥有无数个语境。这怎么可能呢?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李洪志的语言如此荒唐错乱,恰好反映了他的思维的荒唐和错乱。对于这种错乱,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有一个十分精彩的表白:“什么是宇宙语,嘟噜的噜的,嘟噜的噜的。”他的“真、善、忍”三字“箴言”的本质特征就是这样一种谁也听不懂的“嘟噜的噜的”的“宇宙”话语。李洪志对这种奠基于语言泡沫上的“真、善、忍”根本无法作出理性的解释,却很害怕别人对其进行“篡改”。他恫吓学员:谁要改动“真、善、忍”一个字,就会受到死的惩罚。这充分暴露了李洪志随意虚构语言系统、建造话语霸权的卑劣伎俩。他以此作为迷惑群众、兜售歪理邪说的工具,其丑恶面目昭然若揭。

二、披着神秘主义外衣的宇宙观

“真、善、忍”在“法轮大法”中被再三强调,李洪志正是在此基础上,编造了一套歪理邪说。从哲学上分析,李洪志所鼓吹的“真、善、忍”的宇宙观和世界观有如下三个特征:

第一,唯心主义的本质。李洪志在他的“法轮大法”中提出:“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是真、善、忍,它就是佛法,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这个“佛法”也就是宇宙的本原。李洪志认为,“真、善、忍”能够创生出“最微小的原始物质”,胡说“任何物质都有佛性——真善忍,那就是构成宇宙的东西”。这种把与人的意识、精神有关的“真、善、忍”客观化、终极化以作为万物本原、宇宙起源的观点,在哲学上是一种客观唯心论的观点。尽管李洪志也谈到了各种微粒的分化组合以成万物,但就其一再强调“真、善、忍”的第一性地位、强调它作为宇宙的起源而言,李洪志的这种宇宙观无疑是与现代宇宙学中公认的“大爆炸宇宙模型”相违背的。李洪志的这种宇宙观更是与坚持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原则的唯物论相冲突。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间万物和宇宙的本原,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这一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的属性,不可能离开物质而存在,更不可能作为物质的本原。李洪志以“真、善、忍”为本原的宇宙,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虚妄的东西。

第二,神秘主义的“一性论”。为了掩饰其“真、善、忍”的唯心论实质,李洪志又提出了一种“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说法。他煞有介事地说:“在搞人体科学研究中,现在科学家认为人的大脑发生的思维就是物质”。由此,他推论出物质和精神,二者是一性的。他还说,宇宙既是物质存在,又是“真、善、忍”这些根本特性的存在。为了掩饰其荒谬性,他讲,尽管常人感觉不到,但只要超出常人的层次,就可以体察出“宇宙中任何物质,弥漫在整个宇宙中的所有物体都是灵体,都是有思想的”。这样,李洪志一方面借所谓的“人体科学家”之口,编造出“思维就是物质”的谎言;另一方面又称所有物质微粒,都渗透有精神性的“真、善、忍”特性。这种“一性说”更使其唯心论添上了一层神秘主义的色彩。李洪志为了控制人心,极力把自己编造为神,胡说现在“大觉者”给了人类最后一次机会,而能否把握这个机会,就要看能否紧跟他这位同化人,他代表了“真、善、忍”特性以及立志“拯救”民众于苦海之中的古往今来的第一人。于是,在他的唯心主义的神秘主义色彩上,又添上了丑陋不堪的自我神化的油彩。

第三,虚伪的道德说教。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是个东拼西凑、似是而非的大杂烩。其中“真、善、忍”概念主要是窃取了佛学中具有道德评价和规范的蕴涵。李洪志用“真、善、忍”作为宇宙本原,说万物中都有神性善念,是为了利用善良的人们真心向善的愿望,哄骗他们来修炼他的所谓“大法”,给自己的“大法”罩上一层圣洁的“佛光”。然而,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分析,这种用道德因素构造的宇宙观或称“道德本体论”,不仅是一种客观唯心论的东西,而且也是一种新形式的历史唯心论。因为它把人的道德观念这种非本原的、受制于社会经济关系的社会意识形态抽象化、永恒化了。如果拿它来作为从自然万物到人类社会的本原,作为全部宇宙的起点和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这无疑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

三、宣扬以神压人的价值标准是为了“造神”

李洪志抛出“真、善、忍”作为宇宙的“根本特性”和绝对的“真理”,最重要的还是为了提出一套他的价值标准。他说:“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是用它来衡量。”大家知道,把“真、善、忍”作为心性修养的目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被一些人所推崇。然而,李洪志鼓吹的“真、善、忍”,却包藏着十分险恶的用心。李洪志说:“我们人类往往认为是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看往往是坏的。”李洪志所说的“高层次”,就是他所宣扬的“神”或“天界”。依照李洪志的邪说,生活在现实世界的人类的价值与天界“神”的价值是相反的;“神”是“真、善、忍”的体现,而人类在现实世界的一切行为则是与“真、善、忍”背道而驰的。这显然是反人类、反文化的邪说。

为了证明这一谬论,李洪志诬蔑人的所有欲望都是恶,都应当去掉。他要求:“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在常人的环境中修炼自己,磨练自己,逐渐地把执着心,各种欲望去掉。”李洪志把人类的利益统统看作是坏的东西,认为人根本不应当有自己的物质要求和人生理想,他妄图从根本上否定人类生存的权利和意义。为此,李洪志还杜撰了一套骇人听闻的“人类该死说”。他妄称,人类在宇宙中本来就是一堆应当清除掉的“垃圾”。李洪志的这一套关于人类起源的胡编滥造,不仅根本违反科学,而且极端仇视人类。这种观点比法西斯宣扬人种优劣论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洪志还特别强调,科学并不能拯救人类,更不会给人类带来任何好处。他说:“人类觉得在发展科学在进步,其实也只不过是按着宇宙规律在走。八仙中张果老倒骑驴,很少人知道他为什么倒骑驴。他发现往前走就是后退,他就掉过来骑。”这是没有任何逻辑的诡辩。我们知道,科学活动是人类为了提高自身的生存质量和生命质量而进行的创造性劳动,是为人类积累真理性认识的活动,它是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动力。可是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科学表面上使人进步,实际上使人倒退,因为它违背李洪志的价值原则,因而就只能走向灭亡。这就是他所谓的“按着宇宙规律在走”。令人惊讶不已的是,所有这一番“宏论”,他只需说一段张果老倒骑驴的神话故事,就算做了论证。这实际上是李洪志对科学真理性的徒劳的诋毁。

李洪志从诬陷人类身负死有余辜的罪孽,到根本否定人生,再到论证科学只能使人类倒退,这就完全否定了人类的实践活动,彻底宣判了人类的死刑。但是,他又对人们说,你们无需悲观,因为烟波浩渺的宇宙中还有救世主我李洪志。他恬不知耻地说,他给人类造了一架上天的“天梯”,可以解救人类,这就是“法轮大法”。他催促人们说,你们赶紧按照我的“大法”虔心修炼吧,这样你们就能逃离死囚牢,进入我的无限美好的法轮“天界”。许多“法轮功”的练习者就是听信了他的这些谎言,走上了自杀的悲惨道路。

李洪志兜了半天圈子,原来都是为了“造神”,造一个新的“神”,这就是他自己。因此,他说的“真、善、忍”的“真”,就是必须修炼他的“法轮大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回归自性”,“返本归真”。换句话说,求“真”就是要人们放弃做现世界中的人,而要“成佛作祖”、“羽化登仙”。这话听起来很诱人,可是历史事实证明,离开现世界去追求所谓幸福和美好,只能是一种幻想。

李洪志提出,光有“真”还不足以“升天”,还要有“善”,“要普度众生”。就是说,光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还不行,还得帮助李洪志去拉别人也来修,才是善。实际上,这种“善”就是李洪志用来扩充他的组织队伍的动员令。而且,这个“善”还有另外一个用途。那就是:依照“法轮大法”,任何人的困难疾苦都缘自他本人的“业力”,即他以前干的坏事,所以是他本人欠下的债。李洪志反复强调,欠债不能不还,而别人不该去管。就是说:人人顾自己,切勿急人难。因此,修炼者要割舍人世间的一切感情、爱恨、喜怒,做一个无情无义、无动于衷的人。很明显,如果人人只考虑自己如何“升入天界”,势必对人民和国家,对周围的一切都抱以消极和冷漠的态度。这样一来,真正意义的人间的善,就根本无从谈起。我们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进行,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至于所谓“忍”,李洪志的解释就更加离奇。他胡编什么“德”是一种白色物质,“业力”是一种黑色物质。凡是欺负别人的行为,会同时将自己的“德”——白色物质送给被欺负的人。而被欺负的人最好是默默地忍受,这样可以将对方送来的“白色物质”变为自己身上的“德”。李洪志说:“不失者不得。”所以忍一下还是合算的;而且积累得多了,“他德大,可能会做大官,发大财,要什么有什么,就是用这个德交换来的。”李洪志的这一席“妙论”,清晰地说明他所谓求真求善的修炼,只是一种完全抱有世俗的个人主义目的的行为。

四、以“真、善、忍”为幌子的骗术必然破产

李洪志的“真、善、忍”是混在一起用的,既可以作为“宇宙大法”、“终极真理”,又可以作为衡量一切的最高“价值标准”。无论在哪种含义上,李洪志的“真、善、忍”都是虚幻的,是用来骗人的招牌和幌子。它之所以能够骗人,正是利用了人们心中确实存在着追求真、善的愿望和忍的品格。另一方面,一般人们心目中的这些真、善、忍之所以能够被李洪志所利用,又因为它是朴素的,尚未上升为明确的科学概念,缺乏系统的科学理论的支撑。因此,我们有必要谈谈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怎样认识这些概念,这样才能认清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的谬误性和反动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属于真理论范畴。真,包括两个方面,亦即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经验事实领域里的真,指一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客观事物。但是,仅有这样一些真,还是不够的。有些问题和它们的答案,并不在经验事实领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于是,人们开始研究客观事物背后的内在联系,或称本质、规律。凡是依据客观事实,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又经得起社会实践检验的理论,被称为真理,或客观真理。这些真理反映的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就是“真”这个概念的第二层含义。所以,“真”是指客观事实及其内在联系(本质、规律),是反映客观事实及其内在联系的知识或知识体系,这就叫作“真理”。真的反面是假,真理的反面是谬误。这就是唯物主义的真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善”,属于伦理学范畴,是关于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准则。善与恶是互相对立的。善的前提是“应该”,恶的前提是“不应该”。在这“应该”和“不应该”当中,又划分出“理”和“法”两个领域,“理”指真理,“法”指法制。虽然多数善的行为是既合“理”也合“法”的,但也有善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情况。除去这两个领域,剩下的就是一个纯粹道德理想的领域。在文明社会中,善与不善主要在这些领域里起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善与恶的标准总是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全社会的利益相联系而形成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不同社会集团来说,善与恶的标准是很不一样的。但社会大多数成员共同承认的善恶标准,也是存在的,并且对于同一个文化群体来说,又有继承性。在我国当今社会中,“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最大的善,否则就是不善,就是恶。因为它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马克思主义是解放全人类的科学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来说,为解放全人类而努力奋斗是最大的善,其具体表现就是为人民服务。

“忍”,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并不作为一个单独的范畴而存在。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不会无端地要求人们去“忍”。人们日常话语中所说的“忍”,无非是指忍耐、忍受等含义。在心理学上,它表现为一个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心理过程。作为科学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只要求人们自觉地按照事物本身的客观规律办事。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起来的共产党人,在革命和建设的实际行动中,在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历程中,任劳任怨,忍辱负重,坚持不懈,坚韧不拔,都是积极的、有意义的人生品格。这当中当然也包含着日常用语意义上的“忍”的内容,而且“忍”到了可歌可泣的程度。但这种“忍”,是认识了客观规律的自觉行动,是为了实现人类的美好理想。它是理性的,是积极向上的。这种忍,实际上是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真和善,而在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积极的承受力,是一种伟大的人格力量。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真,是唯物主义的真;马克思主义的善,是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善;马克思主义的忍,是为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真和善而付出的自我牺牲精神。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些理论观念,是我们的人生指南。只要我们树立起这些正确的观念,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表面宣扬所谓“真、善、忍”而实质是假、恶、丑的性质,李洪志宣扬的包括“真、善、忍”在内的一套歪理邪说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反人类的本质,必然在世人面前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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